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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評] 工作文件4.1以及4.3的合理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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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由 [ECOSOC]德意志新聞社-鄭昊晴 周日 16 4月 2017 - 11:25

[社評] 工作文件4.1以及4.3的合理性
[ECOSOC]德意志新聞社-鄭昊晴 電 中東四國於今日起草了一份名為立場文件4.1的工作文件,而由於中東四國(即敘利亞、約旦、黎巴嫩、埃及)距離敘利亞最近,所以它們是難民危機最嚴重的地方。在此文件中提到設立中立安全區,而中立安全區定義為在所有難民接受國(或以及難民輸出國)境內建立中立安全區(包括中東與歐洲),另外中立安全區的建立參考地形條件、自然條件、安全條件和社會條件。但是,本社記者對此定義有一定的疑慮,難民中轉國是否也屬於難民接受國或難民輸出國?而是否所有的難民所在國都要建立中轉國?此點在文件中並無提及。而在文件之後的第11條(中東國家堅決不接受難民退回,堅持“不推回原則”),德國代表希望敘利亞代表可以透露細節問題,敘利亞代表認為“歐洲不要的難民,中東國家不接受遣返、推回,若歐洲希望中東接受此部分難民,則歐洲須支付額外援助金,中東各國會以‘邀請’的方式接受此部分難民。此後,土耳其、美國、保加利亞等國又起草了一個名為工作文件4.3的文件,但是出現了奇怪現象,德國、法國以及希臘3國均自稱並非4.3的起草國,那麼何以會出現此現象?是起草國間出現了隔閡導致意見相左?還是存在無中生有的現象?討論到現在,本社懷疑工作文件4.3是否能夠獲得各國代表的一致通過以發揮這份文件最後的作用。本社亦對各國代表所提出的中立安全區、共管機構以及難民委員會感到疑惑,經過會議的展開,本社記者感覺不同的國家代表隊此3個機構的相互關係仍然沒有達到一致,是否平行,是否包含,具體情況有待考察。

[ECOSOC]德意志新聞社-鄭昊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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